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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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5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花果山创新工园宿舍楼外墙维修工程,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花果山创新工园宿舍楼外墙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原工业邻里中心 *.*、工程预算:约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宿舍 |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花果山创新工园宿舍楼外墙维修工程,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花果山创新工园宿舍楼外墙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原工业邻里中心
2.3、工程预算:约383万元
2.4、工程内容:外墙改造维修面积约28000㎡,主要包含楼体原有外墙的铲除、防水处理、保温板加固及修补、挂网格布、批腻子、真石漆施工等;部分外墙空调格栅加固及更换、外墙排水管道排查检修等,以及甲方其他指令。(高空作业均采用吊篮施工)
2.5、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物外墙维修工程(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可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至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5.2、请项目负责人***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申领“行程码”、“苏康码”并每日上报个人数据。申领方式:1.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入“苏康码”;2、支付宝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在“服务推荐栏”进入“苏康码”;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交“苏康码”绿码、近14天的个人行踪信息表、身体健康情况说明,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交易中心;
4、简易招标需要审核原件禁止投标人在大厅聚集等候,勿在大楼滞留过长时间;
5、不戴口罩禁止进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