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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1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智慧用电与城*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公告 **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智慧用电与城*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智慧用电与城*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公告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
1.2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采购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运维类中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现进行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成交供应商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包料、按时保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内投资类、运维类的中压专用变压器设施和储能设施的维修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采购人进行布置和确认。
2.2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含9%增值税)
2.3采购范围:为保障公司运维类中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现进行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成交供应商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包料、按时保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内投资类、运维类的中压专用变压器设施和储能设施的维修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采购人进行布置和确认。
2.4标的物清单:

标段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9%增值税)
成交份额
1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
200
100%

标的物描述:为保障公司运维类中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现进行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中压设施维修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成交供应商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包料、按时保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内投资类、运维类的中压专用变压器设施和储能设施的维修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采购人进行布置和确认。
2.5标段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成交供应商。
2.6服务范围:采购人投资类、运维类中压设施范围内。
2.7服务周期(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2.8中压设施范围:
(1)台架变压器:按正常供电方向,从10kV带电夹头(含10kV带电夹头)至由该变压器供电的开关箱的电源总刀闸(不含该刀闸);    
(2)箱式变压器及电房:按正常供电方向,从10kV电缆01头(含10kV电缆01头)至由该变压器供电的开关箱的电源总刀闸(不含该刀闸)。
(3)蓄能设备:按正常供电方向,从10kV电缆01头(含10kV电缆01头)至变压器设备至蓄能装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注册资本金须在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除外)
4
提供2018-2020年连续3年的公司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资料)。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8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10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等。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2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
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需有效授权。
14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1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6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7
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8
本项目投标文件内的证件、证照等,需提供证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无效)。
19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0
非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承修、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承包资质。
2
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备维护类或工程类的业绩,已完成质量合格或正在实施评价良好的维护类或工程类的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
人员资历要求
序号
内容
1
法人代表持有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安监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2
投标人如成为中标人,必须成立养护维修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项目部负责人***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投标人需提供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应至少持有以下证书之一:建设厅考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督导员、安全主任资格证。
4
投标人在本项目需投入足够施工作业人员(不包含项目部人员),其中:不少于10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在册员工,并须具备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配电线路带电作业资格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5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在项目合同签订的1个月内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投标人员工参与本项目施工,其个人工伤保险需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对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费征收机构发布的减免执行期证明文件,或相关税务部门对投标人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的确认证明文件。减免期以外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须自有工程车货车,并承诺投入本项目使用;能自行办理和持有广州市交警部门核发的施工作业车辆通行证照。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在交通部门官方网站(http://gd.122.gov.cn)中该车辆所有人的信息截图,汽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否则视作无效。
2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为本项目配置足够的生产工器具、仪表仪器、安全工作器具。
3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个人生产工器具、安全防护工器具。
4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承诺:遵守《广州供电局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全部规定,愿意配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开展施工安全资质审查,同意施工安全资质审查证明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选择承包商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意安全惩处管理的内容、标准,同意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每年发布的承包商安全惩处统计分析报告作为评标参考指标。
5
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乙方(中标人)负责的由甲方(招标人)定义的特级道路、一级道路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率为98%,亮灯率不低于99%,市区其他道路的亮灯率不低于96%。发生考核不达标事件,按照《路灯管理所施工承包商年度履约评价工作指引(2020版)》(广供电路〔2020〕39号)的要求处理。(如有新修编的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行)
6
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养护维修工作任务单使用、施工承包商年度履约评价、照明设备设施巡视管理、养护维修项目工作量核查等工作指引的全部内容、标准。(如有新修编的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行)
7
乙方(中标人)的施工人员须自备能安装由甲方提供的运维APP软件的移动通讯设备,并按甲方要求以运维APP软件开展工作。

备注:1.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14日16时30分00秒
4.3获取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待采购代理机构受理确认通过后才可下载采购文件。
4.4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备注:以上资料均盖章、签名,并彩色扫描生成PDF文件后进行上传。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获取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本项目按 项目 报名。
4.7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5.1报价文件只接受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上传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3逾期递交上传的报价文件,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如出现报价文件上传不成功(开启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开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
联 系 人:      蓝工                   
电    话:   13902238131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2号楼6层(珠江宾馆内)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5013049870            
 
八、附件
F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格式)
 
采购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F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严肃招标采购过程的纪律,杜绝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招标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实际,制定此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广州供电局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总则
本规范由广州供电局供应链部负责组织实施,供应链部、监督部、审计部及法规部负责我局招标投标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我局招标服务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业务。
一、在作出投标人行为处罚及记录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规范准确;
(二)正确行使处理规定,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效果,既要对违规行为的投标人进行处罚及记录,也要及时警告提醒,纠正违规行为;
(六)按规定维护投标人享有的合理权利,不得拒绝投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二、参加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以公平、公正、自愿为原则,与我局签订《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书的要求约束自身的投标行为,并同意本规范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采购服务机构应当将本规范的有关投标人违反规定及相关要求的事项,处罚的条件、依据、程序以及期限,投标人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四、招标采购服务机构应当在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便于投标人查阅本规范,查询投标人不规范行为处分等情况。
投标人行为管理
所有参与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当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在每次参与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前,按本规范要求签订《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详细内容见附录1)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意本规范的投标人违规行为记录及处罚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
一、本规范的投标人违规行为记录及处罚措施按记分方式处理,投标违规行为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月1日零点上一年度累计扣分自动冻结,扣分记录不再纳入次年进行统计。
二、依据投标人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三种。其中行为特别严重、影响非常恶劣的,则额外延长处罚周期,最长为36个月。
三、对投标人的违规行为,教育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则另行执行。
四、投标人一次有两个或以上违规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投标人不认同广州供电局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的,应当在收到处罚通知书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广州供电局供应链管理部申请复议,经我局供应链管理部、监督部、审计部及法规部商议后准予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投标人申诉理由应明确,并附充分的证明材料,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招标采购服务单位应立即停止接受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申请;已/拟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禁止参加我局的招标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收到我局关于停止投标行为处罚通知书后,接受招标人的约谈,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禁入期结束后,投标人完成整改的,记分自动清除,恢复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拒不整改、不接受面谈的,应取消其在我局的投标人资格直至处罚决定撤销为止。
八、投标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记分予以清除,相关行为将记录在案,并作为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
附则
本规范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附录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供电局招标投标活动,严肃招标采购过程的纪律,杜绝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承诺在参加广州供电局采购活动中遵守《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若违反相关的规定,自愿接受广州供电局的处罚。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投标人行为扣分规定》
 

序号
扣分措施
违规行为
禁止投标时长
1
一次记12分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
12-36个月
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篡改许可证件的许可范围、等级或有效期限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实质性条款和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虚假响应的;
(6)属于建设施工的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
3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包含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包含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错误或者打印错误雷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文件的格式完全一致的,属于某一投标人特有的业绩、标准、编号、标识等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将资质证书、印章出借给他人用于串通投标的。
4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标以及后续项目履约已造成影响或存在潜在风险的。
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6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24个月
7
非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24个月
8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12个月
9
以任何形式搜集招标、评标机密,干扰招标、评标活动的。
12个月
10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2个月
11
投标人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做出说明,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12个月
12
投标人不配合招标人调查,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
12个月
13
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包括在投标文件中,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后进行响应等情况。
12个月
14
一次记6分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未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的。
——
15
经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核实,恶意畸高畸低报价,存在恶意报价的投标行为的。
——
16
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
17
投标人在参与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标书的,文件资料与投标人登记时的信息存在缺漏或不一致现象的,内容涉及隐瞒事项的。
——
18
一次记3分
投标人违反开标现场纪律,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的。包括:占据开标场所,妨碍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的;煽动滋事的;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故意损坏开标场所设施的;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但投标截止时间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放弃投标的;其他违反开标会现场纪律的行为。
——
19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或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而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
——
20
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出的。
——
21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回收投标样品。
——
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澄清时间外仍提出澄清要求的。
——
23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或拖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
24
投诉或异议经核实不属实,招标人认定性质恶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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