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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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1 |
招标业主: | 南通大学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盘香路西侧停车楼工程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盘香路西侧停车楼设计项目 工程类型 设计 ****、盘香路西侧停车楼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722 | 项目名称 | 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722001001 | 标段名称 | 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设计项目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停车楼设计项目已经由 相关部门 批准前期设计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崇川路北、盘香路西、裤子港河东侧地块
2、工程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2亿元。项目位于崇川路北、盘香路西、裤子港河东侧地块,现状为崇川路北盘香路西侧小游园地块。本工程分功能区一和功能区二,其中功能区一用地面积约5335平方米,功能区二地下可开发空间用地面积约7335平方米。停车楼实际建筑面积不大于10400平方米,机动车总停车位不少于800个(含地下空间),商业及停车楼配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的20%。
3、设计周期:总服务周期为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审计结束。
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方案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规划局相关要求,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通过规划局审查;方案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除内装、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并提交审查。内装、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完成主体施工招标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质勘察和设计,包括①地质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管线勘察、必要的地形图修测、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等);②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及各专项方案设计)、建设稳评、初步设计、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等(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防雷、室内装饰、外装饰(含幕墙深化)、景观绿化、室外配套、配电房、正式供电等〕;③协助招标人完成监理、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编制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规程与控制点,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监理单位需要配备的检测仪器、仪表及需配备的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等;④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完善修改及现场技术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
3、申请人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规划总建筑面积6000㎡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设计业绩。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11月1 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100米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0513-89087321 |
电话 |
0513-85523366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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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362580477@qq.com |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