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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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为推进落实*******年十件生民生实事工作,做好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社区应急救援火灾能力,根据《******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消安〔****〕*号)的文件要求,我街将建设*个微型消防站,并采购一批消防物资器材,现以网上公 |
关键词: | 街 |
为推进落实荔湾区2021年十件生民生实事工作,做好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社区应急救援火灾能力,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荔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消安〔2021〕4号)的文件要求,我街将建设2个微型消防站,并采购一批消防物资器材,现以网上公招方式面向社会选定供货及售后安装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逢源街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供货及售后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完工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二)项目地址:***
(三)数量:2项(逢源街道辖内2处微型消防站建设、装备器材供货及售后安装服务)。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六)项目内容:微型消防站值班室、器材室的设计建造、物资采购配备与安装;值班室制度上墙;微型消防站标牌标识等。
二、项目要求
(一)参与购买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关资质及购买设备产品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
(二)购买及售后服务承接单位必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微型消防站设备器材供给及售后安装服务。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出具验收报告,所需费用(含购买服务内)由购买服务单位负责;
(三)购买及售后服务承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同送审和预结算等手续,还要按照招购单位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购买及售后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要派专人负责安装现场的安全监管、服务质量及进度等事项,确保微型消防站按照计划标准安装组建,如有因在供货及安装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失或被盗的,由安装单位自行赔付;
(五)参与购买及售后服务单位要按项目内容做好服务竞价预算书,由招购单位按要求进行询价,确定供货及售后服务单位。如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突发问题要及时向招购单位联系人***
三、公招时间和投递资料方式
公告时间从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有意供货及售后安装服务的单位需在公招截止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复印件;4、竞价预算书。
供货商凭营业执照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二队取地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价格,用A4号信封装好并贴封条。
以上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地址:***
四、标准规范:详见本公告1。
五、比选原则。由比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诚信、服务经验优先等报价原则,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候选单位。
六、评选程序、候选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公司(机构)递交的标书。
(二)根据各公司(机构)的报价及产品质量采取综合评估原则,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四)确定中选公司(机构)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公司(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八、项目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项目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逢源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设备器材供货清单及建设需求.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