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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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中国人民**军第五七一五工厂拟以比价方式,委托全军第三次军用土地调查测量工作测绘机构名录内单位对工厂**个坐落的营区现状图、功能分区图、管线图等进行绘制。 一、项目简要情况 *、项目名称:绘制**个坐落的营区现状平面区、功能分区或者营区规划图、室外管线图*类营区地上物图形。 *、项目规模: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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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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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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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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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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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燕花园一期:7.7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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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燕花园二期:26.11亩、8.8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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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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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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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1-5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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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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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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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宫路与丹城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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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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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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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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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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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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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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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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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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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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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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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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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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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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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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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磁涧镇火工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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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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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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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磁涧镇火工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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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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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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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磁涧镇火工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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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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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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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磁涧镇火工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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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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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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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新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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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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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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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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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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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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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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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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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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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上图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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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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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面积标准》, 包括办公指挥用房、集体宿舍、文体用房、招待用房、公寓住房、公共生活用房、专业用房、队属物资器材库房、车炮库房和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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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栋号的营 房必须上图, 没 有分栋号但建 筑面积≧100 m 2 的固定建筑也 需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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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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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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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满足日照环境要求, 适合 于安排游愁活动设施的绿 地, 包括带状、块状等绿地 及水面, 如营区内的公园、 广场绿地。不包括一般栽植 的行道树( 道路绿地) 和小 面积建筑周边绿地以及屋 顶、晒台等人工绿地。不包 括山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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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200 m 2 的 需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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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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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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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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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内外联系的主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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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 路面宽 度一般9 - 1 2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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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次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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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划分各功能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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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道, 路面宽 度一般6 - 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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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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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训练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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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试验训练功能的独立 场地, 包括各类共同科目训 练场、专业训练场、战术训 练场、联合训练场、演训场、 武器装备试验场、科研试验 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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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m 2 的需上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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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装备停放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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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有停车场及车库前车 场。停车场是为营区解决车 辆临时停放而设置的场地。 车库前车场是为便于车辆 出车、入库、检修保养和临 时停放, 在车库前留有一定 范围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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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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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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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文化广场、球场、体育 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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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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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活动较多的公共性 营房建筑前设置的供人员、 车辆活动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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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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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物料的堆放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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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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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农副业生产的独立场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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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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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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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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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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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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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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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指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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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和相关综合指挥设施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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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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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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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部用房、连队用房、干部集体宿舍、学员集体宿
舍所在的独立区域, 含与其相连的分队食堂、篮球
场、排球场等文体活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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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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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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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中心、会场、史料陈列馆, 以及独立的篮、
排、足球场( 馆) 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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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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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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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公寓住房、家属临时来队住房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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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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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接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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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接待用房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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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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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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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食堂、生活服务中心、幼儿园等公共生活用房,
以及给排水、发供电、锅炉房、换热站等附属配套
用房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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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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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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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阵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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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港码头、军用机场、导弹阵地、边海防和设防阵地、网电作战阵地、预警探测阵地、通信阵地等战备设施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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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训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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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共同科目训练场、战术训练场、联合训练场等训练场区, 以及各类武器装备试验或科研试验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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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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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科研机构用于教学、科研和试验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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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疗养)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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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疗养院用于医疗和疗养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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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仓库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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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仓库单位用于存储装备、物资、器材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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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工厂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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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工厂用于生产、维修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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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业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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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于农副业生产的独立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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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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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未覆盖的专业功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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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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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属物资器材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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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队属物资器材库房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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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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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炮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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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炮库( 场) 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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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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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住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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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房、老干部住房等安置住房所在的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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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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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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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融通公司管理的独立区域。与以上功能分区重
叠的, 应当同时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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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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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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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超过500 m 2 且没有明确利用功能的独立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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