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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1
截止日期:2021.10.22
招标代理: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一、*****区刘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年**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负责实施的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122.12/dfslhy/HuiYuanInfoMis2_DFSL/Pages/SSO/login.aspx)。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

(2)工程地点:大丰区刘庄镇境内

(3)项目编号:  DF20210928204  

(4)工程规模:约588.45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分1个标段,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施工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估算额

1

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

2021年大丰区刘庄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约588.45 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70万元的农田水利、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类似工程。投标时须上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严格实行在场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考核奖惩措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的,扫描二维码必须能正确读取有关数据且与系统查询一致(疫情防控期间、资质换证就位期间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部或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注:各投标人对本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如发现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不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拾壹万元,小写:110000 元)、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2.1 转账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的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 3209820531010000115104  )。

特别提醒:1、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到账情况中查看,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投标人需认真核对诚信库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其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获得我市2019 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投标人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属于免交情形的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为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到账查看查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左上角点击同步保证金明细(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10  22 10  00 分。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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