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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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主题灯光秀海报设计、航拍摄制及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配合做好重要节日时点主题灯光秀海报设计、航拍摄制及短视频制作播出相关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关键词: | 设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主题灯光秀海报设计、航拍摄制及短视频制作播出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4万元
采购需求:配合做好重要节日时点主题灯光秀海报设计、航拍摄制及短视频制作播出相关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举办大型竞赛活动工作经验,对曾经举办类似比赛的优先考虑。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文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提供以往的项目案例材料、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本项目的工作方案);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 年10月2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5号楼9楼918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 址:***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