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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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5 |
招标代理: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玉米、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的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谈T(****)JSXD*** 项目名称:(玉米、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 |
关键词: | 农业 |
(玉米、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的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1)JSXD017
项目名称:(玉米、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4.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供 货 期:10日历天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有机无机肥采购,预算金额31.5万;
二标段:纳米螯合速钾采购,预算金额29万;
三标段:玉米、大豆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预算金额34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jsxdfhxz01@126.com(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沛县沛公路2号,沛县县政府农业农村局2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询问和质疑
1、根据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沛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沛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沛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沛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沛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4、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沛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