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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9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张掖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9
地 区:张掖市
内 容:此文件已经我单位审阅,请按此版本发布 主管领导: 单位盖章: *** ****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MLZC******-*** 采购人: ***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年 **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招标公告正文
此文件已经我单位审阅,请按此版本发布

主管领导:

单位盖章:






民乐县 2021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MLZC211008-053

采购人: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0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二、总则 .................................................................................................................... 15
二、 开标与中标 ................................................................................................... 18
四、质疑和投诉 .......................................................................................................... 19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 19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 20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 20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21
三、节能环保 ............................................................................................................. 24
四、监狱企业 ............................................................................................................. 24
五、残疾人企业 .......................................................................................................... 26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 27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27
二、投标报价要求 ...................................................................................................... 27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 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3
一、投标函 ................................................................................................................. 34
二、开标一览表 .......................................................................................................... 35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 36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 37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9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0
七、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证明 ....................................................................... 41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 42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 43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 45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 46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 47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 48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49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 50
(一)、监狱企业(若有) .......................................................................................... 50
(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 51
(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 52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 53
十八、附件 ................................................................................................................. 55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56
一、合同格式 ............................................................................................................. 58
二、合同专用条款 ...................................................................................................... 59
三、合同通用条款 ...................................................................................................... 59
第七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 69
2第八部分 服务要求............................................................................................................ 75
第八部分 技术参数……………………………………………………………………………….73



















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民乐县 2021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乐县 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张掖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ZC211008-053
项目名称:民乐县 2021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79(万元)
最高限价:79(万元)
采购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
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
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
用记录进行甄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
规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优惠
政策,本项目所投产品价格享受 6%的优惠扣除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
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
5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
系人、联系电话***
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
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
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
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
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 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V1.0”。
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 CA 锁登录生成。
★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
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
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人
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
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运昌,联系电话***
0936-8588231。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5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人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
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将电子 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 人数字证书( 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
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 担由此导致的全部
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0936-8588231)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
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
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
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 刚 电 话:***
李宗军 电 话:***

























8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名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3 项目名称 民乐县 2021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民乐县 2021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 招标内容
(详见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 元)
5 项目预算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确保二维码清晰
6 资格、资信证明文
可查;

②提供法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
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9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信用甘肃”的失信记录书面声明及查询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
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确保二维码清晰
可查;
3.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
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10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
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7 招标方式 (注: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
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部分评分办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
8 评分办法
形)
9 服务期 合同签订 60日。
10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请与采购方联系,
11 踏勘现场
自行安排踏勘时间,费用自理。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信用信息 详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3
查询相关事宜 的有关问题》
1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专家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
15 评标委员会
机抽取;
监督单位:民乐县财政局
16 投标语言 中文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
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1解密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1 日 15 时 10 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1 年 11 月 1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一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15800.00
元 )
1、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
入交易中心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
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
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单
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
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登记后,通过保证金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
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投
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段包随机生成,需注意每一标
段包的子账号都为不同账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
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如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或未按项目递交
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
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交易中心
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入其投标文件。
122、电子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请登录张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开具电子保
函,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投 标 人 采 用 “ 张 掖 市 工 程 担 保 管 理 平 台 ”
( http://zy.sxztb.cn/)提交投标担保的:银行保函(银行
电子保函)可由省内银行开具,因省内国有银行目前尚未开展
电子保函业务情况下也可暂由省外银行开具。但工程担保保函、
工程保证保险必须是经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 办公室、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张掖监管分局认证的担 保、保险公司
开具(名录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一)。系统在开标环节自动展
示“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信息,记入开标记录也可通过其他
方式查询。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
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
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证金明细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
件。
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要
求该退款账户必须与供应商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一致;
2、未中标供应商自中标公示期满起 5 个工作日内退付;成交
供应商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额
代理服务费,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签订合同后退
21 保证金退付 付。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4、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付:
( 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
( 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 3)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
13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 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
同义务;
( 5) 成交后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 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
22 拟中标人的确定
商。
23 中标公告 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
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告期后 2日内到张掖市
24 中标通知书领取 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先关费用后领取中标通知
书。
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签订,并送至招标
政府采购合同公
25 代理公司盖章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甘
告备案
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
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 其他
2、供应商若递交保证金后,无法正常参与开标,须于开标前三
个工作日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说明函。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
政府采购优惠政
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 策
2.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
说明
产品优惠政策,若所投产品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请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若不
14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招标代理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 号
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
28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金额:按照中标价的 1.5%收取
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5.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5.1 最终中标供应商须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5.2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5.3 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15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开评标场地费最终中标人负责支付
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支付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
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
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 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
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
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
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
以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
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
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力。
7.踏勘现场和答疑
7.1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7.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
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8.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
8.1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请严格按照张掖市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要
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8.2 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
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视为无效投标。
8.3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
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4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编制。
9.投标有效期
9.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
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
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
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
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
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加密后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17二、 开标与中标
11.开标程序
11.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监督单位代表及采购人代表、主持人、
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宣布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开标时,采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唱标,包括投
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得开标。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
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

12.评审过程
12.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2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12.3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
标,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12.4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
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
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
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
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5 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3.1 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澄
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
18其他人透露。
13.2 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有关
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
推荐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标被拒绝。
四、质疑和投诉
1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质疑后 7个
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73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5.合同的授予
15.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
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
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16.合同的签署
16.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
19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
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16.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
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6.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
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7.履行合同
1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
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
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20(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
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
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工
程项目为 3%-5%),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
标报价不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
申请及承诺函》(见第六部分第十五条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
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21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 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2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4.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三、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
的实施意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府采
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的价格
扣除和加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 6%的价格扣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对技术和价格
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的 6%的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
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全
24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
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
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
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
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 印刷的
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
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5五、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
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
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
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6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
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
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
定)。
3.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
文件中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
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
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费
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得。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7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
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期满 2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
额开标费用,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
原件至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其质量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由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付。
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说明: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3.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
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3.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附件: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名录:

2829303132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证明(扫描件);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十四、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十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七、附件;










33一、投标函
致: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
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
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
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
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
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监督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
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标准向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九)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十)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4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 投标总价 服务期 备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
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5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名称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服务期 备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
予优惠,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6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质量负责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许
可证、备案 项目负责人***
证)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三年内有无 年份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37受各级管理 2018
部门的处分
2019
或处罚
2020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后附:
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原件扫描
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②提供公司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8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原件扫描件





39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
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中的 项目的
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原件扫描件


40七、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证明







41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本公司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
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
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查询结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3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
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
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
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
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附原件扫
描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5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自行编写)

例如: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2021 年 月 日就 项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文
件编号: 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有技术参
数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售后技术
参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6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7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48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
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9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监狱企业(若有)
致: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
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
50(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至: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51(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承 诺 书

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志
认证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
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没有财
库[2007]119 号文规定的进口产品。
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
型号/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
不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诺本期“节
能清单”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列入
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52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第八部分 服务要求”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
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备注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
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3技术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八部分 服务要求”内容做
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情况 备注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规格
性能偏离表,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里面的参数必须
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内容一致.
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
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4十八、附件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55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
权签订合同时在保留合同格式的基础上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
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56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包号)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7一、合同格式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
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型号及主要 采购预算 中标价 节约资金 节约率
项目
技术指标 (万元) (万元) (万元)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采购方”)
为一方和(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
签署。
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 采购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供应
商以总金额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范围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
4)中标通知书
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再次保证全部按照
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58二、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可
有双方协商。
序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
(2) 卖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3) 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 小写:
(4) 质量保证金期限:
(5)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
(6)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到货验收合格后,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
(7)
2、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款的 %;
(8) 交货地点:
(9) 交货验收:
(10) 售后:
三、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9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
购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
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
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
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供应商”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
司或其他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
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
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保证金
4.1 质量保证金
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 (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
支付给中标人。
4.2 履约保证金
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协
商。
5.检验和验收
5.1 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
60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
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5.2 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
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
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
5.3 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
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供应商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
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4 在交货前,供应商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
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
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5.5 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6.运输和保险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
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服务
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
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8.2 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
数项另外支付费用。
8.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
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9.保证
9.1 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 个月内保持有效。
9.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619.3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
有缺陷的货物。
9.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9.5 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
9.6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
10.索赔
10.1 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
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
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
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
10.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
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
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
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1.付款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2.价格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3.变更指令
1)交货地点;
2)卖方提供的服务.
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
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
62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
14.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
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5.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 分包
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
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7.卖方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
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
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
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7.3 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
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8.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买方应在
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
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完
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
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
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63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
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
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
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
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2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
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
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
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
任。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
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2.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
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
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
64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
和服务。
23.争议的解决
2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
2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 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7.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
27.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
准。
27.税款
2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
2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8.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528.3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28.4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
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 项目》政府采购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 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理公司: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箱:970346261@qq.com
66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
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67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

合同编号: 合同备案号: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品目 商标 规 格 型 号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到货数 抽检数 质量状况 合格数量




1、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
验收 2、配置是否与合同一致( )
结论 3、合格证、说明书、附件等是否齐全( )
4、发票原件是否收妥( )
验收人:5、 其 他 验 收 意 见 负:责 人: 验收单位(盖章)
供应商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8第七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
69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
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
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
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
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
收统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
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
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监督部门和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
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
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评标办法
70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
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质量保证
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
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
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
释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
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
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修正计算
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
后,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71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4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个方面
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
三、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1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 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3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
1.8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1.9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0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1 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12 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3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
1.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5 扫描件未按照规定要求扫描,看不清楚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评标标准:
1.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2. 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要素 分值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满分 30 分)
报价部分 注: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
30
30 分 【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
标价。不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小微
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及《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原件(详
见第三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月-2020 年 12 月)类似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 10 分
知书和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1.项目负责人***
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者得 2 分, 没有不得分。
商务部分
2.技术负责人***
23分 10 分
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者得 2 分, 没有不得分。
3.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
称资格或注册执业资格每个加 1 分; 最高 6 分。
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3 分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原件扫描件)
73供应商制定的设计方案具有清晰合理的章节划分,对目标要
求、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工作部署计划及工作阶段划分等分别
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得 10 分; 方案详尽合理、完善 10 分
且可行得 6分;方案完善可行性一般、不够详尽的得 4 分; 内
容不完整得 1 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掌握的项目背景、项目实施意义,实施

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认识准确,分析到位且全面得 10 分;针

对本项目掌握的项目背景、项目实施意义,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 10 分

难点内容认识准确得 6 分;针对本项目掌握的项目背景、项目实

施意义内容不完整,认识不准确得 1分。

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包括明确管理人员的

工作职责、项目管理措施、奖罚措施、设计进度等,内容科学合理
10 分
、完整详细的得 10 分;内容完整,方案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得

6 分;内容不完整且不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

针对该项目提出切实可行规划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依据质量保证

措施的优劣评审,内容科学合理、完整详细的得 7 分;内容完整,
技术部分 7 分
方案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得 4 分;内容不完整且不符合项目需求
47分
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和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周期承
诺、现场配合承诺、全过程服务等,内容具体、措施合理得 10 分;
10 分
内容完整,方案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得 6 分;内容不完整且不
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74第八部分 服务要求

一、工程规模
本工程可回收物回收驿站规模:12T/d。
有机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规模:15T/d。
其他垃圾转运站规模:50T/d。
有害垃圾暂存间:面积 40 ㎡,有害垃圾存量 2T/d。
生活污水服务范围为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六坝镇、南古镇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本工程设计服务年限为 10 年(2022-2031 年)。
二、主要工程内容
1、生活垃圾
本工程生活垃圾针对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和六坝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
理。根据对本工程服务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产量的预测计算,服务期内(2022-2031
年)六坝镇居民平均日产生活垃圾 24.35t/d,有机垃圾 2.66t/d;生态宜居小镇居民
平均日产生活垃圾 38.47t/d,有机垃圾 6.53t/d。按照“四分法”生活垃圾成分预测
比例,预测六坝镇居民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垃圾产量为 3.94t/d,有机(餐饮+厨余)垃
圾平均日产 8.80t/d,有害垃圾平均日产 0.10t/d,其他垃圾平均日产 14.20t/d;生
态宜居小镇居民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垃圾产量为 8.1t/d,有机(餐饮+厨余)垃圾平均
日产 18.73t/d,有害垃圾平均日产 0.25t/d,其他垃圾平均日产 17.92t/d。考虑垃圾
产量的变动系数及后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率的提高,确定六坝镇可回收垃圾量平均
为 4t/d,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可回收垃圾为 8t/d;在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新建有机
垃圾资源化中心 1 座,将六坝镇有机垃圾运至生态宜居小镇进行集中处理;在生态宜
居小镇新建其他垃圾转运站 1 座,规模为 50t/d,将六坝镇其他垃圾运至生态宜居小
镇进行集中后转运至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在生态宜居小镇新建有害
垃圾暂存间 1 座,将六坝镇有害垃圾运至生态宜居小镇进行集中后转运至张掖市危险
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752、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
本工程生活污水服务范围为六坝镇、南古镇、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配套建设污水管
网。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后可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提高民乐县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
3、主要工程内容
在民乐县生态宜居小镇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中心 1座,站区内主要建(构)
筑物主要包括“有机垃圾处理车间、其他垃圾转运站、有害垃圾暂存车间、综合办公
用房和计量传达室”等。在生态宜居小镇和六坝镇设置可回收垃圾驿站。
4、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工艺形式
(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内容,本工程生活垃圾在前端按照
“四分类”进行源头分类投放,具体为“可回收物、有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四部分。本工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按照“户减量、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
的模式统筹处理,引导各乡镇区域内的居民将生活垃圾源头集中和减量。本工程按照
以下工艺路线对本工程服务范围内农村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及处理。
(2)可回收物:经过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3)有机垃圾:有机垃圾经过前端分类收集后送往生态宜居小镇综合处置中心有
机垃圾资源化中心;
(4)有害垃圾:在生态宜居小镇综合处置中心设害垃圾暂存间一处,服务区内经
过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张掖市危废中心处置。
(5)其他垃圾:服务区内其他垃圾经过收集后运至其他垃圾转运站,经过压缩后
转运至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三、服务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后续技术服务
四、成果要求
1、中标人技术成果必须满足相应阶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并通过相应阶段技术审查。
2、中标人在规定的设计周期内提供成果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中断服务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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