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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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3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久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水务局以庆水发〔****〕***号文件《***水务局关于***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灌区 |
黑龙江省庆安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庆安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庆安县水务局以庆水发〔2021〕169号文件《庆安县水务局关于黑龙江省庆安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灌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久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HNJC[2021]008,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安县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计划工期:2021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30日,总工期418日历天。。
2.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李山屯渠首维修养护,包括渠首进口段衬砌加固、出口海漫段加固、进口护岸护砌、闸室及进出口混凝土加固及附属设施维护等;安邦河渠首维修养护,主要为进场道路水毁险工段护岸护砌;福成渠首坝上清淤及汛期严重阻水中心岛清除;6座渠系骨干建筑物年久失修,拆除重建等;招标控制价为: 4864650.36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00时至2021年10月16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1年11月3日9:00。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slzb。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sltb。
7.4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庆安县灌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久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