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
截止日期: | 2021.10.0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船厂宿舍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船厂宿舍地块。 二、项目概况:船厂宿舍地块位于清江浦区**街道属地范 |
船厂宿舍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船厂宿舍地块。
二、项目概况:船厂宿舍地块位于清江浦区清浦街道属地范围内,东至运北西路(部队东围墙)、西至淮三路、南至运河北岸、北至运河上城(具体以红线图为准)。该项目涉及被征收户345户,需征收房屋面积约为3.99万平方米。拟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征收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委托的内容: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
五、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从事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资格的,并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的评估机构;2、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3名;3、无不良行为记录,公信率良好的评估机构;4、需承担项目前期调查费用。
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附具下列材料:1、机构简介;2、评估机构资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不少于3名)及资格证明材料;4、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件。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延安东路武夷大厦五楼508)提交报名表。
联系电话***
七、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1、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并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如协商一致的,以协商意见为准。
2、如协商不成的,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