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
项目编号:JG2021-13017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9日 0时0分~2021年11月1日 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1:否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2:否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3: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1:15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2:15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3:1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1:900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2:900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3:900
投标人资格条件: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1: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中标额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或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2)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3)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4)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2: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中标额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或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2)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3)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4)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3: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中标额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或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2)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3)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4)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021-2022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二)标段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 10时30分 - 2021年11月1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9日 0时0分 - 2021年11月1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 10时15分 - 2021年11月1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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