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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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3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紫溪乡排山村**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招 标 公 告 ***紫溪乡排山村**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农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紫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铅山县紫溪乡排山村南阳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招 标 公 告
铅山县紫溪乡排山村南阳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农字【2021】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铅山县紫溪乡排山村。
建设内容:铅山县紫溪乡排山村南阳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建设地点:道路硬化长266米*宽4米*厚0.18米;外挡墙100米,内挡墙79米,均高2.5米;道路硬化长434*宽3米*厚0.18米等工程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本工程要约价人民币854684.0元。各投标人投标总价必须响应要约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月 13日 下午 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报价承诺法”开评标。
5.3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提交方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
邮政编码:334500????????????????????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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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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