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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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1 |
招标代理: | 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元和塘(**段)治理工程已由**省水利厅苏水许可【****】**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河道管理处,招标人为******河道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施工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苏州市元和塘(相城段)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1】4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相城区河道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河道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苏州市相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元和塘(相城段)治理工程长度计17.9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达标建设及护岸工程等;工程等别:III等;建筑物级别:护岸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总投资金额:19629万元。
总工期:356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沪宁高速至春申湖西路、桩号CS0+000至CS3+525,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2186.9m、加固护岸1757.7m、疏浚土方32万m3等。
对应投资金额;5400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四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限价由高到低。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推荐后续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2年6月前具备通水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河道疏浚土方量16万m3及以上)。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路径;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水利网《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7)技术负责人***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 无;
(12)其他要求2: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 2021 年10月15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 |
***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α取0.45,0.50,0.55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最高投标限价: 5337.6048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3分
(2)技术部分:2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73 |
|
1.1 |
投标报价 |
65 |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5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分65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8%,每低1%(与98%相比),扣0.3分。 1.1.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5%,则得分=65—(100-98)×0—(98-95)×0.3=64.1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3%,则得分=65—(103-100)×0.5=63.5分) |
1.2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3 |
1.3.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缺一个扣0.2分。(1分) 1.3.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1分) 1.3.3项目技术负责人***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一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5 |
(1)信用等级(4分):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见江苏水利厅通知公告。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8分,三级的得0.5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 |
27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7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9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1土方工程;(2分) 2.1.2.2混凝土、护岸工程;(2分) 2.1.2.3堤防工程;(2分) 2.1.2.4河道疏浚工程;(2分) 2.1.2.5其他工程;(1分)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2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4、疫情防控方案与措施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3 |
合 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相城区河道管理处
地 址:阳澄湖东路8号相城区行政中心7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512-85182570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 系 人:孙佳
电 话:0512-65857193
传 真:0512-6707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