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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演练项目进行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东莞市招标 森林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9
地 区:东莞市
内 容: 为提高*、镇、村、林内经营单位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反应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完善我*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局计划在**月底,联合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举行****年***森林火灾应急实战演练,现对该演练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公告如下
关键词: 森林
 
招标公告正文




为提高市、镇、村、林内经营单位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反应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计划在10月底,联合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举行2021年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实战演练,现对该演练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实战演练。

(二)项目限价

最高限价:¥39.74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其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承担20万元,大岭山镇人民政府负责承担19.74万元。

(三)参演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森林消防大队、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大岭山镇应急管理分局、大岭山镇农林水务局(林业站)、大岭山镇消防救援大队、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大岭山森林公园半专业扑火队、中西医结合医院、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广东省森林航空护林站、东莞市蓝天救援队。

(四)演练时间

拟定于2021年10月底。

(五)演练地点

东莞市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

(六)演练方式

采用实际真火实战演练,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调度指挥、信息化指挥相结合。

(七)基本演练内容

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发生森林火灾→客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自行开展火情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火势情况,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启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和提供支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有关单位派出工作组和队伍到现场扑救火灾,市有关领导、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坐镇市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调度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申请调派直升机灭火→通过各级各有关单位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成功扑灭森林火灾→清理、看守火场→结束应急响应→专家点评,市、大岭山镇领导讲话。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演练需要,编制好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场景的现场统筹工作;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应对预案。

(二)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局沟通演练方案的可行性,确定最终方案的实施条件、步骤、演练内容等。

(三)准备好演练需要的相应物资、设备、道具等。

(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演练按步骤进行。

(五)做好演练期间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六)演练完成后,对演练各环节开展评估反馈及演练总结的报告工作。

(七)其他服务

1.合同期间如遇疫情,或因其他情况需要调整演练举办时间、地点,服务商应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2.主办方视本次演练的质量和效果,有权再补充本次演练的其他服务,服务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三、对项目服务商的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满足本次采购内容)。

(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开标前十日内的任意时间,服务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七)具有举办市级或镇级森林火灾应急演练项目经验优先。

(八)具备搭建模拟场景的能力、远程传输视频连接市应急指挥中心的能力,现场摄像、无人机跟踪拍摄等根据演练需求的相关能力。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74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或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报价。

(二)项目报价应包括服务商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物资、参演人员培训、预演、正式演练、专家点评、小视频拍摄剪辑及人工、材料、交通、税费、服务费等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服务商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等。

(三)报价单需由法人代表签章。

五、投件要求

(一)投件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演练整体实施方案初稿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递资料应用信封或文件袋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主楼70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联系人:谢慧玲;联系电话***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17:30截止。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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