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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尚绿商业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全过程审计服务随机抽取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9 标签: 江西省招标 上饶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9
截止日期:2021.10.15
地 区:上饶市
内 容:**尚绿商业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家企业。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尚绿商业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全过程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丰尚绿商业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经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019-362311-61-03-004237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家企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丰尚绿商业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全过程审计服务。

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17亿元,本次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投资7344万元,总建筑面积32217.57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地上17层,框剪结构。

4.工程总造价:总投资3.17亿元,建安费7344万元。

5.工作内容:本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参与设备材料询价,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审核(一审)及其他与成本控制相关的工作等内容。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报名递交的材料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造价企业均可参加随机抽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企业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随机抽取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还需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另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

3、根据饶建发〔2020〕67号文件要求,造价咨询企业为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以开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为准)的为有效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最新关于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审查意见的公示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本项目的造价人员必须为报名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

5、报价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外埠来赣造价咨询企业执行现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①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报名;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摸球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③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将没收原件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④中标后若发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则由业主重新招标。⑤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还需提供五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费:26.92万元(暂定价。具体以结算一审为计算基数,其他工作内容不另外计取费用)。

2.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随机抽取流程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

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4.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6.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7.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五、公告时间

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六、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15日14时30分,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庆丰北路238号庆丰路和三清山大道交界处(地图APP显示鑫海汽车修理厂院内对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庆丰北路238号庆丰路和三清山大道交界处(地图APP显示鑫海汽车修理厂院内对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项目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告,有意向的报名申请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2、有关本项目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3、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贰仟圆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绿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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