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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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1 |
招标代理: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 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海发改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本招标项目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海发改发【2019】1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迎春东路北侧、拟建泰和路东、七里河西侧、鲍马河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84089平方米,建设22幢住宅、4幢沿街商业以及5幢配电房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4296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661平方米.具体规划建设方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 |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 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
6000 |
305天 |
2.4 付款方式:(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图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单位(或独立投标人);(2)施工费: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金额约为合同价的30%;第二次支付工程款时间为设备进场施工前7日内,金额约为合同价的60%;本工程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为1#、2#、4#配电房、第二期为3#配电房,余款分两次在每期工程竣工验收送电之前7日内支付,每期工程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5%;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最终结算价,工程款项在工程最终结算价确定后14日内结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备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施工资质单位要求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5)其他
① ?自 2019 年 10 月 0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 ?自 2020 年 10 月 0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 ?自 2021 年 07 月 09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1.近三年来承担过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近三年来承担过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有效期自 2018 年 10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料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该联合体无效);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介绍信加盖公章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点。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泰州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泰州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钱工 联 系 人***
电 话: 18761079231 电 话: 0523-86312789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泰州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中骏璟峰雅居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