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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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0 |
招标代理: | 广州华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廉政文化公园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车陂路***号写字楼第六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C-*********** 项目名称:廉政文 |
关键词: | 公园 政府 |
项目概况
廉政文化公园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C-20210915008
项目名称:廉政文化公园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大岗镇十八罗汉山公园制作相关廉政文化的宣传设施,作好廉政文化宣传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成交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小型或微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华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