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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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0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项目经办人:庄永彪 项目负责人:孙务忠 项目概况 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关键词: | 指挥车 运兵车 |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项目经办人:庄永彪 项目负责人***
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02-2021-00624
项目编号:441502-2021-00624
项目名称: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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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乘用车 | 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综合救援(运兵车)和指挥车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评标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评标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原件副本及正本复印件; 2、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公示截图,企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已注册界面截图)<第五部分 磋商文件响应格式>; 3、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第五部分 磋商文件响应格式)。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区直机关大楼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660-3385688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