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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破5号拍卖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9
截止日期:2021.11.10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省医药物资站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10月25日10时至2021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court_item.htm?user_&spm=a213w.6688509.contact.1.32fd5c917wB4yG),管理人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 2018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1破申205-1号生效《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医药物资站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省医药物资站管理人。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所拍卖的资产为位于越秀区净慧路95号208房,前述资产目前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房产过户裁定,届时买受人可以凭借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直接办理过户和解封手续。

2.买受人于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要求,自行实地了解标的物现状、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不予退还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房改房,因历史遗留原因,现有医药物资站原职工在使用居住。本次拍卖按前述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会配合买受人书面通知医药物资站职工腾空房屋,但具体腾空手续、程序、费用或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开展及承担。

4.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不动产)过户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尚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也由买受人一并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全面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的相关情况。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负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看样)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拍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坐落于越秀区净慧路95号208房,建筑面积为14.6519平方米。权属证明文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统字465195号)、《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测:07CH88180904000009)。

管理人依法委托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对以上拍卖标的物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20,200元,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块为划拨用地,未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故评估结果未包含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情况详见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粤评房(4)字第202007005967号。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224,140元(评估价值的70%),保证金为:人民币44,828元,增价幅度:人民币4,482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缴费凭证,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优先购买权人及通知

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报名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公告将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

四、咨询看样和自行尽调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此次拍卖标的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可于2021年10月22日前(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以及自行尽调(包括自行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尽调或咨询),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本次交易及过户所产生的由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竞买人承担。若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参加竞买视为同意承担前述费用。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尾款应于2021年11月10日前(具体的截止时间节点以系统显示为准)由竞得者缴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账号:3020568200033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并注明“破产案号:(2019)粤01破5号;款项性质:广东省医药物资站208房拍卖款”。竞得者应在交齐拍卖余款后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管理人处(地址:***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超出其预交的保证金数额,管理人将在报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后依法向原买受人追索。

九、特别提醒

1.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先行充分了解国家、广州市关于不动产购买及过户的政策,需符合广州市关于房产限购的规定。出卖方不对不动产的过户事宜作任何保证;若买受人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关于购买不动产相关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的,请务必尽早先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国土部门咨询购买不动产必要的前置程序及充分了解是否具备过户的可能性,若由于买受人未履行相关前置程序或因不具备购买资格等致使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一切责任、风险以及产生的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所以请买受人在竞卖前必须仔细调查拍卖标的物,自行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尽调、现场看样或咨询),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故请慎重参与竞拍。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应充分考虑涂销抵押、解除查封所需时间对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买受人必须充分考虑标的物的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所可能产生的过户、腾空、使用等一切风险。拍卖成交后,本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和移交标的物,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过户所要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后书面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过户所要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5.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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