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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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初[****]**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
关键词: | 灯光 工程招标 路 |
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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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初[202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黄埭镇 2.2规模:项目为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进行提升改造,总体呈L型,单项总长度约2.1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建筑照明、硬质铺装及开挖修复等。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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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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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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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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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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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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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3832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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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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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埭镇裴阳路(春秋路至春丰路)和春丰路(裴阳路至住电路)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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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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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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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本项目代建方:苏州市相城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2018-10-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及箱变工程。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3.3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3.6.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3.6.2备注 3.6.2.1本项目图纸资料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3.6.2.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6.2.4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08日9:00至2021年10月15日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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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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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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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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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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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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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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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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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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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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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