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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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招标代理: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R*****地块(天生路东、集慧**)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天生路东、集慧**地块(陈桥*号)绿化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天生路东、集慧**地块(陈桥*号)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260 | 项目名称 | R18043地块(天生路东、集慧路北)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260005001 | 标段名称 | 天生路东、集慧路北地块(陈桥1号)绿化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天生路东、集慧路北地块(陈桥1号)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R18043地块(天生路东、集慧路北)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生路东、集慧路北地块(陈桥1号)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天生路东、集慧路北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370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3.3.5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
3.3.6企业设备要求见评标办法。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城港路 地址:***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513-85541124 电 话: 18906296260
传 真: / 传 真: 0513-857986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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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