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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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9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金紫公园路灯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 *.*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公园 路灯 路 |
金紫公园路灯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3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3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工程为金紫公园路灯设施改造工程,对金紫公园内原有照明灯具进行拆除,重新安装6米高庭院灯(入口处)、3米高庭院灯、3米高登山灯、电力电缆等,拆除部分路面,安装电力电缆后修复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控制价为:1367098.35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相应类别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0月14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宜新路39号骏涛商务公寓B座21楼B2129室)。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 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 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社区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322355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宜新路39号骏涛商务公寓B座21楼B2129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80271
传 真:0757-22380292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综合评价法)-金紫公园路灯设施改造工程09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