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
招标代理: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下半年农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下半年农药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农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农药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农药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项目预算:66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所采购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
2、投标供应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或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7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转账回执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项目实施期间内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人的申请,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邬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