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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浩路、樱花路提档升级及其配套工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监理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8
截止日期:2021.11.02
招标代理: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余浩路、樱花路提档升级及其配套工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浩路、樱花路提档升级及其配套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前洲街道余浩路(堰玉西路~万寿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号、关于前洲街道樱花路(堰玉西路-**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
关键词: 监理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余浩路、樱花路提档升级及其配套工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浩路、樱花路提档升级及其配套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前洲街道余浩路(堰玉西路~万寿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01号、关于前洲街道樱花路(堰玉西路-崇文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06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前洲街道余浩路(堰玉西路~万寿路)提档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80号、关于前洲街道樱花路(堰玉西路-崇文路)提档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8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国有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监理项目共涉两个工程及其配套项目,第一个工程:余浩路(堰玉西路~万寿路)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起于堰玉西路,桩号为K0+000.000,向南延伸,与龙潭路、惠和路、新石路相交后终于万寿路,终点桩号为K1+266.889,路线全长1.267km。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红线宽12m。第二个工程:樱花路(堰玉西路-崇文路)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起于崇文路,起点桩号K0+000.000,向南延伸,与青城路相交后,终于堰玉西路,终点桩号K0+435.989,路线全长0.436km。本项目道路为C 类道路。

计划工期240天(具体时间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在相应项目完成后,可调整或撤离。)

(2)招标内容: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YHL-YHL-JL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照明及绿化等工程施工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标段对应的工程建安费总计约4000万元。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须提供其近三个月(近三个月为2021年6月-2021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将原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10的原则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1年10月08日18:00至2021年10月14日18:00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WXLXZBB@163.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 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 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文本未对《监理范本》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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