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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办事处购买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6吨)采购需求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8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采购需求公示基本信息 需求名称马田街道办事处购买小型厨余垃圾**化处理服务(日处理*吨)采购需求计划编号PLAN-****-******-**********-*****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公示基本信息

需求名称 马田街道办事处购买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6吨)采购需求 计划编号 PLAN-2021-440311-1107006005-01026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公示开始时间 2021-10-08 10:20 公示结束时间 2021-10-12 10:20
是否建设工程 需求附件名称  

购买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6吨)需求申报书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为降低废标机率,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购买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6吨)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经办人
覃汉慧
※联系电话***
***
※传真
0755-23190146
※财政预算金额
1292100.00元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有,单位名称:XXXXXXXXX公司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采用
评定分离
□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
?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资格招标
□是(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__;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__)
?否(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1;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兼投不兼中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采购单位是否
委派评委代表
?是□否
代表人数: 1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不允许转包。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1)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2)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服务
内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6吨)
2.处理工艺 :机械预处理+好氧发酵制肥工艺
3.建设地点 :暂定小巨蛋转运站 (4吨)及将石转运站1(2吨)
4.处理规模 :厨余资源化处理 6t/D
5.占地面积:约 257.6平方米 
6.设备要求:含日处理6T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三相(油、水、渣)分离设备、臭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四大处理设备
 
2
※服务范围
暂定小巨蛋转运站(4吨)及将石转运站1(2吨)。
 
3
※服务内容
1.日处理6T资源化充分处理工艺,主体设备租赁托管服务,含日处理6T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三相(油、水、渣)分离设备、臭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等四大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软件服务。
2.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处置及运营、站点消杀、厨余垃圾专项分类品控 等运营服务。
3.水处理设备:日处理6T水处理设备及运营服务。
 
4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5
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根据劳动定额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本项目最低配备人员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技术员1人、操作工1人、分拣工1人。
1.项目经理:安排1名项目经理,统筹管理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专项工作。
2.安全员:安排不少于1名安全员,对本项目其他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技术员1人:安排不少于1名技术员,进行设备技术操作维护。
4.操作工:安排不少于1名操作工,熟练操作使用厨余垃圾处理设备。
5.分拣工:安排不少于1名分拣工,对厨余垃圾中的混杂的其他垃圾等进行分拣。
 
6
投入设施要求
含日处理6T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三相(油、水、渣)分离设备、臭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四大处理设备。
 
7
成果要求
按照工艺要求充分破碎、预热达到最大限度的脱水、脱油效果,满足快速好氧发酵制 肥所需的最低水分要求,减少辅料的添加量,最终达到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本套设备设计日处理量为最大不超过6T。
 
8
其他要求
1.提供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并确保服务范围内每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暂定为日处理6吨);
2.投入日处理能力为6吨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自动化传送、油水分离、臭气处理、污水处理等处理设备系统以及运营所需的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专业化的软件支持服务。
 
9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1.该套设备具有分拣、破碎、挤压、生化处理、气体净化等功能,处理设备由进出料口、反应器、搅拌器、挤压器、加热器、通风和废气处理装置组成。
2.处理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注10 年,处理设备密闭,不会出现渗漏现象,通风量可调节。
3.设备配备采用PLC控制,设备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干预,PLC 显示屏可显示工作温度、搅拌器、风机等信息,配备液晶显示触摸屏 ,系统数据能全部显示。
4.生化处理机具有:
(1)降解功能:处理机能降解有机垃圾成分 :餐厨垃圾、厨余垃 圾、农贸市场废弃物、农业垃圾(如丝瓜藤 、山芋藤等)、绿化垃圾(树叶、烂草等)。
(2)自动上料功能:处理机产品具有自动送料翻转装置,一键操作,省力方便。
(3)除臭功能:处理机配有独立除臭装置,配有活性炭净化、紫外线杀菌灯等功能,臭气浓度完全符合 GB14554 规定的指标。
(4)白动称重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称重功能,并记入系统。
(5)远程监控系统 :处理机通过互联网将信息(机器运行情况、处理垃圾的数量、产出肥料的数量等)上传到信息平台
(6)自动出料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出料功能,点击出料按钮,自动出料。
5.机仓加热系统的温度范围可按需要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6.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可通过PLC图板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7.有机垃圾分解率达到90%以上。
8.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噪声、废气、废水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9.有机肥质量:经生化处理后得到的有机肥,其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酸碱度、总石申、总束、总铅、总铭、总铺等成分均符合NY5252012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注:1.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609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使用纯电动环卫车的通知》(深城管通〔2018〕292 号)的要求,“各区需完成推广纯电动环卫车,以及柴油环卫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 “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做“▲”标记)。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商务
内容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1292100.00)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92100.00元/年。
2)、结算方式:中标单位中标之后,按月支付,项目实施单位每月10日前向项目方提供月度服务费全额发票,招标单位每月25日前予以结算服务费。
 
3.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需向招标单位移交服务期间的相关文档材料。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中标价的 0 %(不超过中标价的10%),以以下非现金形式提交:
□支票、汇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自定:
 
5.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 3 %(或由采购单位明确一具体金额数字)。
 
6.违约责任:
1、中标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无正当理由严重违约,致使采购方遭受重大损失时或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或各分项协议,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2、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如无故逾期,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方应按实际逾期时间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且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遵守保密责任,如中标方违反保密责任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向中标方索赔,并要求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4、采购方因政府政策、项目计划变更或其他需要等原因单方解除合同。中标方开始提供项目服务的,按照中标方已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结算,未开始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中标方不得要求采购方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也不得向采购方要求因解除合同导致减少的利润补偿等任何经济上的索赔。
5、中标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采购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6、采购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合同价款,中标方有权要求采购方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但因财政支付程序以及中标方提供资料不全、延迟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7. 其他: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须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投标文件的,一经发现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8.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价格
≥10分
 
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具体细则
注: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评审因素;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要求:
1)评审因素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资格条款禁止列为评审因素;
2) 评分项应明确评审因素以及相应的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客观评审因素应设置固定的分值,主观评审因素若设定评分标准区间,每一区间应有固定分值相对应;
3) 评审因素在细化和量化时,应当明确等级对应的判断标准、具体分值,不宜设置为区间分值,尽可能避免设立主观评审因素,以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如不宜使用“优”、“良”、“中”、“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4)评分项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明确证明材料的出具主体及形式要求;
5)应避免在一般评审因素中增加“至少”“必须”等强制性表述,导致评审专家将一般评审因素视同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评审;
6)评审因素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经营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将经营(服务)网点作为评审因素时,外地供应商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承诺的,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分值;
8)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综合判断,招标文件不得设置“报价合理性”评审因素,不得设置所有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例如: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20%)或任何固定金额(例如:报价低于预算限额的70%)作为投标人是否须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标准。
 (3)一般性技术条款的分值设定要合理,每项技术参数分值不宜过高,扣分标准要明晰。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有某一项相同时,若投标供应商不能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不宜重复扣分,避免因出现不满足某一项技术要求(非核心要求)导致重复扣分的情况。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        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
商务部分
(3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1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或减量化处理相关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2个月(或一年),每项业绩得34 %;最高得100%。
1.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企业行政处罚
6
1、评审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投标人未受到城管、环保、交通(含中重货车违法情况)等部门行政处罚的得100%,其余情况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截图须体现行政处罚),若投标人注册地在深圳市,须额外再提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截图(截图须体现监管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企业安全管理
6
1、评审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投标人发生过工伤事故0宗的得100%,发生过≥1宗工伤事故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伤事故宗数(数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为准)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需体现工伤事故的宗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5
1. 1、评审标准:
①投标人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的,得100%;
②在广东省其他地区具有服务网点的,得50%;
③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服务网点的,得20%。以上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00%。
2.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凭据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管理体系认证
3
3. 1、评审标准:
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4%;
②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4%;
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4%;
以上三项认证的认证范围至少需包含:厨余或餐厨垃圾的处理服务,本项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5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
素质要求(仅限1人)
8
1、评审标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
①具有市级或以上环卫清洁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得20%;
②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师证书得20%;
③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消毒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初级)”或以上培训证书且同时具有“卫生城市与健康城市有害生物防制标准培训”培训证书得40%;
④具有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应急救援员”五级(或以上)证书得20%;
四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①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人员的开标前6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1月至6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②提供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由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若为协会(学会)分会,以总会登记状态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以上①、②项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员的
素质要求(仅限1人)
6
1、评审标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员要求具有:
①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专科学历的得20%,本小项最高得40%;
②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消毒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初级)”或以上培训证书且同时具有“卫生城市与健康城市有害生物防制标准培训” 培训证书得60%,本小项最高得60%;
两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①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人员的开标前6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1月至6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②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由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若为协会(学会)分会,以总会登记状态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以上①、②项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的素质要求(仅限1人)
8
1、评审标准: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要求具有:
①大专或以上学历得30%;
②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的得70%。
两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①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②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且聘用单位需为投标人单位。
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员工的社保福利保障情况
8
1、评审标准:
①投标人承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1年内),无出现超过项目总服务人数30%的员工因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上访的负面事件,亦无因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被媒体曝光的负面事件(承诺格式自拟)。不按要求承诺的“员工的社保福利保障情况”整项不得分。
②对中标后按国家、省、市发布的最新劳动待遇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放员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及社保、福利(包括工伤、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济补偿金、社会养老保险等)作出承诺(承诺格式自拟)的得100%。
2、证明文件:
提供承诺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专项技术证明
9
1、评审标准:
①投标人具有与副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主管政府部门合作的厨余或餐厨垃圾高效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相关项目的得70%;
②投标人就厨余或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与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院)有长期的产学合作(合作期不少于3年)得30%。
两项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提供与副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主管政府部门合作的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参与项目各方均需盖章)。
②投标人需提供与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院)签订的应用示范协议书或合同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无法判断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6
设备要求
8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承诺就本项目提供的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自合同开始生效之日到位(直接投产,不含调试阶段),否则按虚假承诺处理。
2、证明文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100%,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7
 
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8
1、评审标准: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相对应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100%,每负偏离一项扣10%,扣完为止。
4
诚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光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的注意事项: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超过30天未签定合同的,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2.评标专家一年内多次给同一单位打高分,或者打分严重偏离平均分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3.(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低于5%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4.投标供应商只有三家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5.多家非中标单位商务标得分低于正常值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6.废标供应家数除以投标供应家数大于50%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7.供应商在中标半年内再次中标同一采购单位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8.无正当理由进行招标延期、招标终止、重新招标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三、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服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1
设备要求
1.提供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并确保服务范围内每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暂定为日处理6吨);
2.投入日处理能力为6吨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自动化传送、油水分离、臭气处理、污水处理等处理设备系统以及运营所需的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专业化的软件支持服务。
 
 
2
有机肥(基肥)产出要求
设备产出物制成有机肥料符合《生物有机肥》(NY 525-2012)标准的要求,技术可靠、排放达标,总体减量化率达到85%以上。
 
 
3
废气排放要求
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检测规定的恶臭排放指标。
 
 
4
生物柴油产出及末端去向要求
油水分离后,80-90%的油脂得到有效回收,剩余10%的油脂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再次进入有机肥发酵仓,成为有机肥的有机成分。80-90%的油脂经过预处理,将由生物柴油的生产厂家回收,以杜绝进入食物链中,整个处置及流通过程记录详实,可溯源。
 
 
5
废水处理要求
(3.2)生化处理采用了MBR膜生
通过水处理工艺,将厨余垃圾废水按采购方要求处理至符合标准并排入污水管网。
 
 
 
6
物联网大数据监管运维系统
通过这套系统每日、每月、每年的设备故障率、垃圾处理量、油脂产生量、有机肥生产量,数据通过“设备控制屏”同步实时传输到“云端”服务器,数据在“云端”交换处理后根据权限可以传输到不同的终端,方便监管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所处城市厨余垃圾处理的直观了解。同时通过对数据分析,为管理运营提供支撑,实现业务可视化,管理的数据化。
 
 
 

(三)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
***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情况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评价
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单位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3、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或履约结束后30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填写本表以书面形式对采购实施流程中标供应商(含预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工程的质量、价格和履行情况等进行反馈,作为该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书面反馈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的,视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无意见。
4、采购单位可通过书面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此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____(请填写:“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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