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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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1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生物防火林带管护工作的通知》(穗云农〔****〕***号)文件要求,**镇需开展生物防火林带管护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镇拟公开比选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对**镇负责的生物防火林带进行维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生物防火林带管护工作的通知》(穗云农〔2021〕110号)文件要求,太和镇需开展生物防火林带管护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太和镇拟公开比选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对太和镇负责的生物防火林带进行维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2021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对属于太和镇1999年至2004年种植的共41条,长度为60.59公里,面积为1363.47亩的生物防火林带进行铲草维护。要求林带范围内及林带两侧各1米范围内的非目的树种、杂灌、杂草、落叶全部铲除干净,对目的树种树上2米以下枯枝进行清除,清理出林带外,不得留有树头、草头和枯枝。
2、中标人需按指定的地点,包人工、材料、运输、机具、维护及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完成本项目。
3、要求熟悉有关林带建设情况以及林带所在的地形、地貌。施工期间,临时供水和供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负担发生的水电费。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即开工,服务期为40天。
(五)验收时间:在2021年11月底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六)验收标准:在规定范围内按工作要求进行维护,要求遗留物低于5%,清杂宽度要宽于林带宽度两侧各1米。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二、资质要求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广州以外的企业需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报名申请函,盖报名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二);
(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参与报名的单位提供太和镇2021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方案;
(六)参与报名的单位提供太和镇2021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报价(单独密封);
(七)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三);
(八)参与报名的单位提供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人民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如同分则选价低者)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白云区和乐东街1号之一)一楼林业站办公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组织部门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如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检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
十、本公告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