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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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杨丽君 项目负责人:刘荣标 项目概况 **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杨丽君 项目负责人***
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项目采用电子邮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4228
项目编号:440606-2021-14228
项目名称: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1,949.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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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1,949.65 | 3,451,949.6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及申报成功凭证;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信誉承诺书》,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均安镇畅兴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园区路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供应商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获取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核查]。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采用电子邮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磋商文件工本费微信支付凭证账单详情截图(须显示转账单号,文字备注:“项目名称简称(畅兴路灯)+标书费+供应商简称”,二维码详见磋商文件“温馨提示”)并加盖公章随提交资料一同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JJY2020JA@163.com)并邮箱文字备注:“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前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工本费微信支付凭证(账单详情截图)。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为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进入磋商现场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供应商未佩戴口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积极配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百安北路四号荟萃轩21号地铺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621408887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