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编号:GDFL2101Q11N291
二、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736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1 项目采购内容: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采购一项
5.2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10楼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 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10楼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flzb.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4022
邮箱:gdflzb@126.com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