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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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林文俊 项目负责人:林文俊 项目概况 **省*****鹰扬关**检查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号**天城二号楼*层商铺***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 |
代理机构: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林文俊 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25-2021-00956
项目编号:GDHH21-CG004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7,103.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7,103.4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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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77,103.44 |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连山鹰扬关公安检查站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名: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清远分行
帐户:822000313802015
3、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保证金”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53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市辖区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63-3786161
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