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10.08招标公告 >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招标公告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8 标签: 山东省招标 东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8
截止日期:2021.10.18
地 区:东营市
内 容: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相关服务,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人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投标人的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服务或经营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的相应设备和人
 
招标公告正文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相关服务,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人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投标人的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服务或经营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的相应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含投标报价单的投保文件一式3份。

三、投标报价要求: 

(一)投标文件符合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可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与报价单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四、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报价为主要评标依据,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性价比最高、有类似业绩超过3个以上的投标企业优先中标。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5日

开标日期:2021年10月18日下午2点半

开标地点: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营市东营区莒州路6号)四楼406会议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dycdczk@dy.shandong.cn

附件: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相关服务内容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托管相关服务内容

 

一、污水处理设备设施。

每天对我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运营的7座水池、10台泵、2台风机及电控系统、管路系统、液位系统、加药系统、过滤系统、杀菌系统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保养、维修等20余项指标进行详细记录,不得出现漏记漏项,纸质资料每季度交我中心。

二、污水处理所需药剂及用量。

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每年所需药剂,絮凝剂≧1吨,酸类≧0.5吨,碱类≧1吨,氯化物≧1吨。中标企业负责四种药剂的提供及添加,并做好详细的纸质加药记录,记录表不得漏记漏项,纸质资料每季度交我中心。

三、污水处理故障与维修。

我中心污水处理设备所有的泵类、风机、电控、加药、过滤、杀菌等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维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维修使用配件和技术人员费用等都由中标企业负责。

四、污水采样检测频次与标准。

中标企业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对我中心排放污水进行4次采样检测(每季度1次),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连接省环保局检测平台。每次检测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或按照相同行业的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等均由中标企业负责。必须保证系统所排污水水质指标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企业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中标企业负责。

2.污水处理站的加药、维修、保养记录、污水排放记录表、水质检测报告等必须详实纪录并按规定上交、备查。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

3.在运营期内,中标企业有义务配合我中心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4.运营期间,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如发现处理污水不达标或被上级部门抽查到不达标扣除相应运营管理费用。设备不得出现污水溢流,如出现溢流现象超过3次,扣除相应运营管理费用并解除合同。 

5.此运营托管方式为全托,我中心只负责支付合同约定的污水运营费,污水运营所需的人工费、药剂费、配件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负责。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