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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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1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管(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 |
关键词: | 监理 小区 路 |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管(发改)审发【2019】0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以北,明远路以南,五支渠以东;
2.2工程规模:占地约144.62亩,总建筑面积约3060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22726.9平方米,地下83327.6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约4.3万平方米)。该项目主要由1栋独立3层的商业、1栋物管用房、13栋27层高层住宅及1层地下室组成;
2.3招标范围:明远路以南地块商住项目(明远佳苑安置小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监理,包括桩基、基坑支护、建安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强弱电、智能化、消防、绿色节能、电梯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室外配 套工程(含综合管网、道路、景观绿化、机电设备、围墙等)等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监理,以及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和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90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月;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728.3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且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 “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的,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总监)承接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 6 个月的,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 6 个月。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年第 35 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7名(其中配备土建专业4名、配备机电安装专业2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后监理员配备标准应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 《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规定。
3.5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6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0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枚皋路19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