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
截止日期: | 2021.10.3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我校****年*月**日发布的《新生体检项目采购报名公告》因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本项目进行二次磋商性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如若本次响应供应商未达到要求,该项目将继续实施,仍仅有一家响应,将进行直接谈判。 递交响应文件:资产管理处行政办公楼*** 递交时间 |
我校2021年9月16日发布的《新生体检项目采购报名公告》因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本项目进行二次磋商性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如若本次响应供应商未达到要求,该项目将继续实施,仍仅有一家响应,将进行直接谈判。
递交响应文件:资产管理处行政办公楼116
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20点前
答辩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答辩时间:2021年10月12日9:30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生体检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编号:CXFW-202100007
3.项目服务期限:1+1年(视第一年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最多可续约1年)
4.体检人数:2021年新生合计约1760人。实际人数最后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后续年度新生体检参照执行。
5.体检工作内容:《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文件规定的新生入学体检必须检查项目;建立新生健康档案、体检工作总结和评价分析报告。
新生入学体检必须检查项目:
参考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项目价格(元) |
说明 |
110500001 |
体检费 |
次 |
10 |
不另收诊察费,含建立健康档案、总检报告。 |
250101015-b |
血细胞分析 |
次 |
15 |
五分类仪器检测法 |
250305007-b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
项 |
5 |
速率法 |
250307001 |
尿素测定 |
项 |
4 |
化学法、酶促动力学法 |
250307002 |
肌酐测定 |
项 |
4 |
酶促动力学法 |
250307005 |
血清尿酸测定 |
项 |
3 |
|
120400002 |
静脉采血 |
次 |
5 |
含一次性采血器、注射器、一次性止血带等特殊性消耗材料 |
210102015 |
数字化摄影(DR) |
曝光次数 |
40 |
不得加收滤线器费(210102-b),曝光不得超过2次。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
6.最高限价:体检单价不超过86元/人次(按苏教体艺[2018]8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的必须检查项目收费,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作为代收费管理,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均不得突破本通知的规定。)。
7.报价方式:体检单价
8.体检地点: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9.体检及完成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到校体检时长三至四日
10.体检人员及设备均由成交体检机构提供。
二、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时间和地点服从学校安排,静脉采血须设15组以上,确保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
2.成交体检机构应于每次体检前两个工作日将打印好有关参数的体检表送至学校。
3.体检完成后,成交体检机构应交付学校的学生健康档案、体检总结报告必须能对每一项体检内容均有汇总,并提供全部个人(包括异常人员名单)完整的体检资料报告以及胸片的数字化数据,无漏检漏报,制作成光盘或附硬盘交付学校,以供学校检索及备案。
4.体检全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全部学生健康档案(含体检报告)和体检总结报告。学生健康档案(含体检报告)须以班级为单位分拣打包,对结果异常的、数据波动范围大的异常者按班级分别列出名单。对于体检中出现的可疑疾患,如心脏异常、结核病等,均须汇总报告,并根据每个学生体检结果提出简明的体检结论,对发现异常检查结果的学生,要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5.体检中一旦发现较严重或者紧急的病情,包括不适合参加教学及体育运动的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情况,不须等待发放体检报告,应在体检结束后三日内通知采购人负责人***
6.体检结果必须准确,严格控制在允许检验误差范围内。如结果准确度达不到要求,由成交体检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7.体检后派主任医师免费讲解本次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并接受咨询。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体检机构应按照附表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不得随意增加名单外人员或给学生增加体检项目,否则费用由成交体检机构自付,视为对学生的优惠条件。因病情需要增加体检项目需报学校同意并确认后才能进行检查。
2.体检过程中,成交体检机构要安排医务人员巡视体检学生身体状况,对突发事件能做正确快速救护,确保参加体检学生的安全。
3.要求成交体检机构全体参与体检的工作人员工作中佩戴胸卡或工作牌。
4.对体检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本文未提及的问题,能本着积极、合作的态度及时解决。如果发生违约行为,经协调无效,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体检机构承担所有责任。
5.总价包括体检所需的一次性消耗品费、检验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实际体检人数和每人体检费标准计算出实际体检费用。
6.体检机构要对每名体检学生出具体检结果,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发现异常检查结果的学生,要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要根据学校学生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分年级、分性别等为学校提供客观、准确、详细的评价分析报告,使学校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常见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发现传染性或其它重大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学生本人和学校反馈。体检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信息保密管理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发布和泄露。
四、费用结算
1.成交体检机构须与学校签订合同。
2.当次体检项目完毕,成交体检机构向学校提供当次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及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学校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3.成交体检机构在学校办理结算手续之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给学校,以便学校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注栏办理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且设置有专门体检中心;
2.响应供应商应有1台或1台以上数字化DR拍片车(自有或租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对体检队伍成员的基本要求
1.参加学生体检的医务人员均必需具有国家卫生部门认定的执业资格,各科出诊人员必须是主治医师或主管技师以上职称。护理人员必需由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练操作抽血技术的护士组成,不得安排实习护士,护士人数15名以上。
2.项目总负责人***
七、主要投入设备的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良好,运作正常的检查设备,并完全符合二级医院设备要求;
2.体检所用器材、卫生材料及试剂均是通过具备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采购的具备医疗器械(或药品)注册证的产品,设备器材均按规定定期参加各级技术监督局的计量检查,确保体检结果的可靠性;
3.检验科及放射室均具国家相关许可资格,并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八、响应资料(需每页盖章并装订成册)
响应供应商提交下列资料,格式参照附件提供的格式,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装袋,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资质证明材料(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后附)
3.体检方案(含体检完成所用时间、体检结束后全部体检报告和体检总结报告提交所用时间、体检结束后较严重或者紧急的病情告知所用时间、出诊人员及设备情况、学生健康档案设计等)
4.响应承诺函(后附)
5.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生体检报价表(后附)
6.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印章。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末按规定密封的。
2.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5.经营人本人不出席招标答辩的。
十、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购将由我校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全程视频监控,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
2.资格审查:在学校监督部门监督下,采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明细表详见附件。
3.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进入谈判环节。在谈判环节中,综合评价各响应单位的资质、合作经历、历史业绩、配备人员素质、服务承诺及其他承诺等条件,以价格为主要因素作为评标方法。
4.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结果在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http://www.xzcx.net.cn/)发布公告。
5.我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6.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签订
1.采购小组将根据最终评定的结果将合同授予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我校可另行采购。
2.成交单位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 2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按照违约处理,没收保证金。
3.成交单位与我校签订合同时,除按照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外,还应接受本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内容的约束。
4.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除扣罚保证金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磋商保证金
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交纳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成交后磋商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1.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账号:1601290000003093
2.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3.响应单位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我校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我校、其他响应单位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十四、磋商保证金交办手续流程
详见《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财务工作要求》
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