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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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政府“经营城*”文体项目“向*场融一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在***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方面的创新探索,贵局拟通过*场推介会、招商路演活动,吸引优质社会资本、运营商对***文体设施项目(地块)进行投资。因此计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推介项目开展投融资模式研究以及财务匡算, |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龙岗区政府“经营城市”文体项目“向市场融一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在龙岗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方面的创新探索,贵局拟通过市场推介会、招商路演活动,吸引优质社会资本、运营商对龙岗区文体设施项目(地块)进行投资。因此计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推介项目开展投融资模式研究以及财务匡算,以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基本合作框架。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招商推介文体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及财务匡算咨询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已列入推介范围的约22个项目中,部分项目已经基本明确了项目的功能单元构成,具备较为完善的研究基础,可以逐个进行财务匡算,其余项目暂时还在选址阶段,仅可对投融资模式进行研究。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已基本明确功能单元构成的项目
(1)尽职调查收集资料
(2)投融资模式研究
(3)财务匡算
2、尚未明确功能单元构成的项目
(1)尽职调查收集资料
(2)投融资模式研究
(二)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招商推介会举办完毕为止。
(三)项目费用: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应标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
(二)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四)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六)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项目工作方案;
(二)详细报价及成果清单;
(三)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肆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
八、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彭工,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