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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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采购需求公示基本信息 需求名称“六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项目计划编号PLAN-****-******-**********-*****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 光明区服务类项目采 |
需求名称 | “六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项目 | 计划编号 | PLAN-2021-440311-1107003001-01103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0-08 11:08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0-12 11:08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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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辖区内“六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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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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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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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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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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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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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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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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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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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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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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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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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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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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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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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单位名称: 公司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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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
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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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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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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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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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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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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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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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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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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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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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__;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__)
?否(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1;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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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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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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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是否
委派评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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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代表人数: 1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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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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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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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不允许转包。
7)....(采购单位按需增加)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1)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2)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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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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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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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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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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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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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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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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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2021年火灾高风险区域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20号)文件,新湖街道被列为2021年市挂牌督办的火灾高风险区域。为进一步做好光明区新湖街道2021年市挂牌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根据街道实际,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对街道辖区“六类”场所按照《深圳市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范法规开展排查、整治、人员培训、档案信息采集、复查服务、出具隐患整改意见书,制作隐患台帐及清单,按一场所一档要求采集档案信息,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高标准、高质量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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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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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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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辖区内“六类”场所(2449家“三小”场所、4376栋出租屋、1820家工业企业、114家公共场所、38栋住宅建筑、23处在建工地)进行排查、整治、人员培训、档案信息采集、复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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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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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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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隐患排查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对街道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火灾隐患为每一家场所和工业园区出具隐患整改意见书;对隐患数量、隐患位置、整改方法等列出详细清单及整改建议,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做好铺垫,明确整改期限。
(二)隐患复查
按照隐患整改意见书确定的整改期限,结合整治情况对街道辖区内“六类”场所开展隐患复查工作(包括隐患整改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质量情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汇报。
(三)隐患整改指导服务
指导各类场所开展隐患整改,积极帮助企业拟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督促企业整治隐患,及时向街道指挥部上报拒不落实整改的“钉子户”,配合街道指挥部和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四)宣传培训服务
在街道火灾隐患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对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时对各类场所内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
(五)档案信息采集
采集“三小”场所、出租屋档案信息,按一场所一档、一楼一档的要求制作档案。
指导公共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企业(园区)等场所建立健全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确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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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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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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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预计100个自然日内结束,实际以项目完成并通过市消安委验收为准,期间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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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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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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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0名。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全日制土木工程或消防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消防工程师职称证书;
(3)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5)具有10年或以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2、质量负责人***
(1)具有消防或安全类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消防工程师职称证书;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10年或以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3、消防技术人员28名
具有高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中级及以上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特种作业证书(电工)或多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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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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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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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提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系统软件;
2、自备满足工作开展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消防设施检测设备不少于1套;
4、服务期间自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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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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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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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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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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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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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等((可增加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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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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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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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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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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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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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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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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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609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使用纯电动环卫车的通知》(深城管通〔2018〕292 号)的要求,“各区需完成推广纯电动环卫车,以及柴油环卫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 “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做“★”标记)。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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