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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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1 |
招标代理: |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F |
关键词: | 平台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1-FW52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项 |
14.46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
注:
(1)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52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1日09:30时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公告地址:***
十三、业务咨询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报名)、82162067 传真:***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