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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建库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8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建库公告 **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就**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建库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建库名称:**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年度造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建库公告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就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建库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建库名称: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次建库产生的单位,仅用于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公司在2021~2022年度内所发生的单项造价咨询服务费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包含工程施工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且包含零星维修工程、翻新改造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项造价咨询服务费金额达到必须公开招标额度的,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审核工程概算;

(2)编制各单项工程及专业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预算);

(3)审核工程预算;

(4)审核工程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以建库单位每批(次、项)委托的实际造价咨询服务为准。

五、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六、有效期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暂定服务期限为2年;若暂定期满而委托方未建立新的造价咨询服务库,则延续至新的造价咨询服务库产生为止。

2.服务期内,受托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受托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入库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入库申请人应提供:(1)拟委派的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近3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盖有社保管理机构章(或电子章)的社会保险证明);(2)拟委派的负责人***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按照建库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5.按照建库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造价咨询服务承诺书》。

6. 不同入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7.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九、入库单位的选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等于 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6名时,择优选取前6名申请人为入库单位,第1-6名为正式入库单位。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6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十、入库单位的确定

(一)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审报告,确定进入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的单位。

(二)本次建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站地址:***

(三)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进入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的单位名单,建立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库。正式入库单位名单,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一、公告发布、登记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注:建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10月18日

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1年10月22日

登记时间:上午:9 :00 -12:00,下午:14 :30 - 17:30(节假日除外)

注:登记时间自建库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登记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确认合格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十二、登记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地点

地址:***

十三、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一)入库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入库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建库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

(二)法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三)文件费每单位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四、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有异议,向建库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人:杨先生 电话:***

地址:***

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建库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建库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受理。

受理电话:***

受理部门地址:***

十五、本建库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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