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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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 重新招标挂网版)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式六份).doc 项目概况 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项目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路***号****广场南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
关键词: | 公路 政府 路 |
项目概况
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项目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ZZB2021-0902-02
项目名称: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项目评估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进行具体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负责现场实勘、调查近期周边房地产、土地及资产市场状况;2)应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具体项目协调及咨询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对评估报告以及与估价有关的检查、审计等工作;3)出具相关真实、合法、有效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4)负责具体评估项目事后解释工作,必要时出具书面说明、复核意见或对报告进行修订;5)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与评估相关的咨询顾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1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