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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南沙十字大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8
截止日期:2021.11.01
招标代理: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均安镇南沙十字大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已由******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常决定【****】**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均安镇南沙十字大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常决定【202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均安镇南沙社区,红线范围为南沙十字大涌及其两侧道路,约0.25平方千米。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主要改造内容为针对均安镇南沙十字大涌(南沙十字大涌分为南沙十字大涌1和南沙十字大涌2)现状未截污排口进行整治。新建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排水管网、提升泵井及其他附属工程。新建排水管网总长度约8.8km,管径为DN200~DN400。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包括完成均安镇南沙十字大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任务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本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估算)、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后续服务,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具体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海绵城市专篇等。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161100.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6860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475100.00元)。

2.4服务期限要求:65日历天(不含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等审批(审核、审查)时间以及下款 2.4.2 设计周期的③、④点时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2.4.1 勘察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4.2 设计周期:①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审核;③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④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承包,按中标人的中标折率进行结算。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6.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乙级)。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 4.2.1 条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

4.4.1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0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3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538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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