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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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 中船海洋**部件有限公司****年炉渣处置 二、项目内容 铸造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年产生量预计****吨。 三、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固体废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资质,否则无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需合规运输、处置或利用炉渣,应遵守有关的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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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炉渣处置
二、项目内容
铸造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年产生量预计2000吨。
三、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固体废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资质,否则无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需合规运输、处置或利用炉渣,应遵守有关的环保法律和规章条例,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
4、在集团内有相关服务的单位优先。
5、在上海市内处置或回收利用单位优先。
四、炉渣转移及处置/利用要求
(1)炉渣存放于招标单位车间现场,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定期转移炉渣,装运时间由招标单位通知。
(2)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车辆装运炉渣,车辆资质证书需齐全,跟车操作人员需具有起重作业资质证书。由招标单位负责将炉渣吊运至运输车辆,投标单位负责车辆上钢丝绳的挂钩、脱钩等工作。
(3)投标单位需按照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运输炉渣,运输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炉渣撒漏、产生二次扬尘等。
(4)投标单位需合规处置或利用炉渣,不得随意丢弃,若跨省处置或利用需办理跨省转移备案手续。若因违规处置或利用炉渣而引发的较大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且招标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五、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价法,详见附件1。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2),如无,则为废标。
(2)提供固体废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资质,若无,则为废标。
(3)编制炉渣处置运输、处置或利用技术方案,若无,则为废标。
(4)若投标方(一级)将炉渣转移至其他单位(二级)处置或利用,需提供二级单位的合规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环评批复资料、排污许可证、双方敲章确认的合作说明四项),若缺少一项,则为废标。若二级单位将炉渣转移至其他单位处置或利用(三级),则为废标。
(5)提供集团公司内、招标单位合作业绩证明(如有)。
(6)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技术方案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若无,则为废标。
(7)投标人需在开标日之前交付人民币投标价2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付款依据,若无此依据,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未中标,则此费用退回。
(8)需至少编制5份投标文件。
电汇帐号如下:
帐户名: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临港支行
帐号:31001906330052500096
(8)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2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廉洁保证金,项目履行完毕后退还。
七、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是对招标单位的炉渣处置或利用报价;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3)。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5天。
(3)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结算方式
一个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实际金额开具发票。
九、招标文件领取
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标单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盖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3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十、投标截止及项目开标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下午1:00,所有投标书应于上述时间之前递交到下述地址:***
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元南路55号(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217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派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邮编: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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