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公 告
闽朗森莆 [2021]莆0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逸夫实验小学远航楼水池改造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拔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广昌县华勋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昌县辉益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千煌景观设计施工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
2)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 ;
3) 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 10 月 06 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政务公开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政务公开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可采用现金方式缴纳, 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b) 提交地点为: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会议室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政务公开栏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
地址:***
电话:13860958839,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电话:13950726899 传真:***
联系人***
10. 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核酸检测信息,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