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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宁河区2021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WZB1-2021098)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01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01
截止日期:2021.11.10
招标代理: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区****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区****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卫国道***号B座***室(***********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2021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1-202109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2021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1098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21年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0.0万元
最高限价:37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700 3,700 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根据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对《关于启动我区2021年采暖期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招标采购工作的请示》批示要求,本项目采购型煤量约20000吨,供货区域为天津市宁河区。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生产和集中配送工作,2021年11月10日至 2022年03月31日完成零散配送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1日到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 tjgp.cz.tj.gov.cn或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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