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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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年**区受污染耕地防治方案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编号:鑫诚【****】沙***号 *、项目地址:*****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控制价:约*万元,大写金额:约陆万元整 。 * |
关键词: | 防治 |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对2021年沙县区受污染耕地防治方案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编号:鑫诚【2021】沙012号
2、项目地址:***
3、招标控制价:约6万元,大写金额:约陆万元整 。
4、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沙县区受污染耕地防治方案编制设计内容:入户调查、现场勘察、基础资料收集、编制方案;
6、服务周期:45日历天,其中各阶段的方案编制设计周期要求:专家审查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报告(报批稿)。
7、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到开标现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0日(公休、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购买。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30分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他形式)提交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12、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邮编:36505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6505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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