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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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招标代理: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回澜镇场镇(滨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澜镇场镇(滨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回澜镇场镇(滨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至县回澜镇场镇(滨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2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2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回澜镇场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整治场镇(滨河)河道清淤1.5公里,新建滨河生态微景带(生态植物培养、生态浮床、河岸绿化等)11亩,打造人工湿地94.68亩,前期工作(勘察、设计、造价)。
2.3 工期: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拟整治场镇(滨河)河道清淤1.5公里,新建滨河生态微景带(生态植物培养、生态浮床、河岸绿化等)11亩,打造人工湿地94.68亩,前期工作(勘察、设计、造价)。完成本次招标所有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总投资约498.6万元。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01日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2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9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