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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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3 |
招标业主: | 中卫市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ZW)******* 项目编号:HZ******** 项目名称:***********年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0823
项目编号: HZ20210014
项目名称: 中卫市中医医院2021年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0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03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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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医医院2021年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2021年医养结合能力建设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903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03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原件(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时间 2021-10-01 00:00:00 至 2021-10-1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10-13 14: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西侧银基1#综合楼178号(中世e招)
时间:2021-10-13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西侧银基1#综合楼178号(中世e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中医医院
地 址: 中卫市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7-16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