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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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1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参考《****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JH***********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 三、采购 |
关键词: | 家具 |
参考《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鹿城区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JH20210927001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预算 |
1 |
鹿城区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 |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鹿城区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
1481900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9月30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址:***
3. 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 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代理机构收到采购文件购买费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展宏大厦B座1402室。
八、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展宏大厦B座1402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名: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账号:33050110716300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黎明支行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手机:18815024307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科
监督电话:***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鹿城区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鹿城区广润嘉苑装修智能化工程办公家具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0月10日上午11 :3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三、联系人***
手机:18815024307
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采购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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