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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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中国石化集团**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号炉提标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号炉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实施**号炉提标改造项目的通知》(川维发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川维化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1号炉提标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1号炉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实施11号炉提标改造项目的通知》(川维发规〔2021〕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1号炉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1号炉提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
2.3建设规模:/。
2.4建设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405万元。
2.5计划工期:100天(含设计周期,自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至中交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11#燃气锅炉(65t/h)进行SCR脱硝改造的工程详细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阶段保镖,交工验收、质量保修等本项目自设计开始至质量保修期止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③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4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公用设备(动力)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设计负责人持有公用设备(动力)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有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锅炉新建或改扩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锅炉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锅炉新建或改扩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9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40125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
邮编:1025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9月30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