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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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1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段***省道沿线生态修复项目一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段***省道沿线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自然**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及山水林田湖草资金;招标 |
关键词: | 省道 |
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沿线生态修复项目一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沿线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2021】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及山水林田湖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沿线生态修复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302省道沿线公路两侧,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石炭井镇南入口;
2.3 建设规模:全长约23.8Km,生态修复面积1930097㎡(2895亩),北段由北岔沟至石炭井镇南入口,长度19Km,南段由世纪大道至北岔沟,长度为4.8Km。
2.4 标段划分:1-4标段;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如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8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馆一中心东侧、 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