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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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地 区: | 富锦市 |
内 容: | 第一包: 一、商务条款要求 *、采购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工程管理审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预算:******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内。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支付方式:财政 |
第一包: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2、项目名称: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工程管理审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3、采购项目类别:服务。
4、采购预算:3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8、支付方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9、质保期限: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如采购单位有关于招投标和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工程咨询服务需求,项目管理公司无条件配合。
10、售后服务:项目管理公司出具《招投标专项整治报告》后,如果采购单位提出新的需求,服务方需及时更正报告;
11、履约验收:验收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参考技术参数。
12、服务地点:富锦市
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单位负责人***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技术要求
(一)整治目标
依据《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查找整治富锦市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范围
依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依法依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已有案件线索及专项整治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项目不受时间限制),结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所在年限适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问题查询,涉及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三)整治重点
1、招标前重点整治
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采取未招先建、以邀代招、化整为零、默许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及组织虚假招标;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发包或直接分拆发包;违规干预招标单位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过程中重点整治
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件、歧视性条款、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明标暗定”;组织利害关系人以透露标底、有偿陪标、挂靠资质等方式实施围标串标活动;授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以重复评审、反复废标流标等方式干预中标结果;组织招标单位代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干预、贿赂评标专家,控制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等。
3、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
五、采购单位联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fjfgj000@163.com
电话:***
手机:13846101585
第二包: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2、项目名称:发展和改革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附和审查服务采购。
3、采购项目类别:服务。
4、采购预算:3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交货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8、支付方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9、质保期限:一年。
10、售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审计服务标准,服务期间指派一名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经理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咨询问题。
11、履约验收:验收采取现场验收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2、服务地点:富锦市
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单位负责人***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技术要求
本项目审查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决算,项目采购操作的合规性,合理性,资料的完整性,出具检查报告,依据检查报告要求被审单位进行整改。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
五、采购单位联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fjfgj000@163.com
电话:***
手机:13846101585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