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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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8 |
招标代理: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招标人委托,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小功率UPS *.招标编号:****STCZB**** *.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不间断电源(**KVA) *台 *.**** *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小功率UPS
2.招标编号:2145STCZB2129
3.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不间断电源(15KVA) |
1台 |
8.0000 |
2 |
不间断电源(30kVA) |
3台 |
30.0000 |
3 |
电池组 |
3组 |
15.0000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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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实施要求
4.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的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完成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7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4.8投标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9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须为《全军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目录(2019)版》中UPS电源设备类品牌;
4.10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文件;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4.11单位负责人***
4.12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不得投标;
4.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军委机关和军兵种采购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4.14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备注:
(1)如投标人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无法满足上述条款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相关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并保证其真实性。
(2)近三年为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投标截止日是2021年10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如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6.1发售时间:2021年09月30日起到2021年10月1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2发售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6.3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投标报名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资料现场查验后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该审核为报名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招标人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100080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9902 0017 5976 0091
银行行号:3051 0000 1750
本项目采购信息仅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